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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兵律师 益阳南县律师——张兵律师,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张兵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。人生信念:不信不立,不诚不行。拥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,主要擅长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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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张兵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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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4309201710213560

执业律所:湖南跃海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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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

案例分析如何继承遗产

某甲有两子甲文和甲武,甲文有一子甲小文。某甲在公证遗嘱中表示所有遗产由甲文继承。甲文得知后自书遗嘱:自己所有财产留给甲小文,所有从父亲处继承的遗产归弟弟甲武所有。某甲得知后十分感动,在甲文遗嘱下加注“按甲文意思办,但要留给甲小文10万”。甲文不久去世,某甲也悲伤离世。(文中名字都为化名)

【解析】

本案存在代位继承问题。甲文先于某甲死亡,甲文应继承部分由甲小文继承。某甲修改甲文遗嘱的行为无效,不用考虑。但我们容易忽略的是当甲文死亡后,某甲的公证遗嘱就失效了。因为,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,遗嘱无效,遗嘱继承人的子女不得依遗嘱代位继承。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。

甲文的遗嘱不能处分其未得的父亲的财产,所以该部分遗嘱内容无效。因此,本案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。某甲的遗产由甲小文和甲武继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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